申請就學貸款生活費(受傳染病疫情影響學生適用)
最後更新日期 :
2020-12-06
一、 申請時間:109年08月01日起至109年09月18日下午17時止。逾期不
予受理,繳交資料不完整者,亦視同未完成申請手續。
二、申請資格說明:申請生活費貸款者,應為經直轄市、縣(市)社政主
管機關核定為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或中央主管機關
公告之受傳染病疫情影響者,經學校認定有貸款必要
之學生,每生每學期以新臺幣4萬元為上限。
★相關問題:生輔組網頁
http://www.stu.ntou.edu.tw/sl/Page_Show.asp?Page_ID=30871或電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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