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公告】海洋大學115學年度第1學期學生就學貸款公告
最後更新日期 :
2026-07-09
海洋大學115學年度第1學期
※請務必於各學制註冊日截止前繳交就貸相關【紙本資料】至生活輔導組,完成就貸資料初審。
※申貸項目請勿先繳費,若已繳費者需等臺灣銀行撥款後才能退費。
※本學期依教育部最新就學貸款相關辦法及作業要點等修正發布,請申貸同學留意下列內容。
一、學校系統申請期間:
新生:115年8月1日~至9月3日註冊日前。
舊生:115年8月1日~至9月7日註冊日前。
二、申請條件說明:
※依最新教育部115年6月10日臺教高(四)字第1152201817D號函修正發布,符合下列資格者,在學及緩繳期間貸款利息由政府全額補貼:
1.家庭年所得總額120萬元(含)以下的學生。
2.家庭年所得總額逾120萬元以上的學生,學生加上兄弟姐妹或子女數共2名以上。(為未成年或已成年且本學期有在學者)請留意生輔組EMAIL的補件通知,並請依通知補件截止日前回覆提交全戶戶籍資料及成年手足或子女本學期的在學或註冊證明,請掃描為PDF或JEPG檔email給承辦人。
※逾期未回覆或完成補件,視為放棄申貸。
三、具有減免、軍公教子女教育補助及原繳費單有項目不可申貸之同學應注意事項:
1.具減免身份者請先完成學雜費減免申請換單,請另閱學雜費減免公告。
2.領有軍公教子女補助及繳費單內有不能申貸項目者(如:住宿保證金1,000元),請先通知生輔組蕭小姐(分機1063)辦理拆單,才可依據新繳費單上金額至臺銀網站填寫申貸金額。不可申貸項目請於繳費截止期限前繳交,逾期者依學雜分費繳納辦法第6條規定繳交延遲費。
四、事先準備:
1.列印各項文件:學雜費繳費單、住宿繳費單(新生才有)、學分預估單。【說明:因為學分費繳費單,要等開學後選課階段結束後才會計算,屆時銀行已不受理申貸。請先依個人依選課需求進行預估,適用對象如:碩專、碩士、博士生、進修學士生、大學部延畢生〈11學分(含)以上請貸全額學雜費〉,表單置於本網頁最下方附件。選課階段過後將進行學分費勾稽作業,申貸金額不足者要在學期中的學分費繳費階段自行查詢及補繳。多貸金額者,學校會主動提供溢貸金額給臺灣銀行供撥款審核時預先扣除※不會退給學生】
2.有申貸【校外住宿費、書籍費、生活費】者:檢視教學務系統個人基本資料的帳戶資料,請務必填寫正確完整的分行號7碼及帳號,以利學校轉帳作業。(註:郵局的分行號請填:7000021,學校撥款後,學生金融帳戶入帳時間:銀行-當天下午,郵局-5個工作天後)
※通過教育部資格審核的學生,本學期書籍費、校外住宿費及生活費撥款時間預計約在115年11月。
3.銀行可貸項目說明:
※銀行網頁申請請依序填入正確欄位,資料有誤者請在註冊截止日前與臺銀另行預約時間臨櫃辦理資料變更)。
1. 【學雜費】:指學校繳費單上的學費、雜費、學分學雜費、學雜費基數、研究生學分費(依學分需求預估)、教育學程學分費(依學分需求預估)之總計。學雜費金額計算舉例:資工碩士班學雜費基數13453元+(資工系碩士每學分1595元*學生預估本學期選修10學分)=29403元。(※學分費無法在學期中途再向銀行變更增貸,若申貸金額不足必須在學期中的學分繳費階段補繳差額,貸款金額若過多時學校會主動協助將溢貸資料給銀行撥款前先扣減)
2. 【學生平安保險費】:依繳費單上金額。
3. 【電腦及網路通訊使用費】:300元。
4. 【住宿費】:校內住宿依繳費單金額申貸;校外住宿費上限21,810元(教育部規定要附租約)。
5. 【書籍費】:上限5000元。
6. 【生活費】:符合資格學生每學期:低收入戶上新臺幣4萬元,中低收入戶上限新臺幣2萬元。必須至臺銀臨櫃申貸,臺灣銀行會驗證中、低收入戶證明正本。
五、辦理銀行對保,請先至臺灣銀行就貸入口網頁辦理:
※臺灣銀行校名填寫注意事項:進修學士、學士後多元培力、碩專的學生,校名請選:國立臺灣海洋大學進修推廣教育班
1.學號第一次辦理者,先上臺灣銀行就貸入口註冊新會員及填寫相關資料並列印申請書。本人與保證人一起攜帶臺灣銀行就學貸款申請書、戶籍資料(新式戶口名簿或3個月內戶籍謄本)、身份證件、印章及學校相關表單(各繳費單、預估學分單)到臺灣銀行臨櫃辦理對保。
2. 同一教育階段學程同一學校第二次(含)以後申請,且連帶保證人不變、無貸生活費及基本資料無變更者,可於臺銀就貸入口網站以線上申貸方式辦理,依前述說明內容計算申貸金額依正確欄位填入,線上對保可銀行免收對保手續費。符合上述情形但前一學期休學者,無法操作線上申貸者,請洽詢承辦人:02-24622192分機1063蕭小姐。
六、辦理步驟:
第1步:完成臺灣銀行線上或臨櫃對保。
第2步:登錄本校「教學務系統 就學貸款申請」並列印。(註:請務必在註冊截止日前完成,否則將無法申請並入被列入未註冊名單)
第3步:將貸款相關文件於各學制註冊日前郵寄或親送至學生活動中心生輔組,初審通過才算完成就貸申請手續。
七、郵寄或親送地址:202-301基隆市中正區北寧路2號 生輔組「就學貸款 收」。
應繳紙本文件:
1.臺灣銀行就學貸款撥款通知書第2聯(右上方申貸人欄位請簽名)。
2.學雜費繳費單、(新生)住宿費繳費單。
3.本校「教學務系統」就貸申請系統資料1份。
4.學分費預估申請表:有增貸繳費單以外的「學分費」者適用(如:碩/博/進修學士/大學延畢生)。
5.有申貸校外住宿費者,必須檢附「租約」等相關證明文件。
※重要提醒:
1.開學第6-8週為出納組公告【學分費繳費階段】請自行至繳費單系統檢視是否有申貸不足額情形需補繳費,不再另行通知。有疑慮者,請盡速洽詢就貸承辦人協助確認。
2.上述事項逾期未完成者,依本校學生學雜學分費繳納辦法第6條規定繳交延遲費。
3.各階段資料補件、不合格…等通知,會先以電子信箱通知為主,請申貸同學自行留意信箱並盡快回覆或洽詢。以免影響全體同學各階段撥款進度。
※就貸問題請參考:就學貸款專區網頁或洽詢生輔組蕭小姐02-2462-2192分機1063
或EMAIL:wendyhsiao0910@mail.ntou.edu.tw。
※請務必於各學制註冊日截止前繳交就貸相關【紙本資料】至生活輔導組,完成就貸資料初審。
※申貸項目請勿先繳費,若已繳費者需等臺灣銀行撥款後才能退費。
※本學期依教育部最新就學貸款相關辦法及作業要點等修正發布,請申貸同學留意下列內容。
一、學校系統申請期間:
新生:115年8月1日~至9月3日註冊日前。
舊生:115年8月1日~至9月7日註冊日前。
二、申請條件說明:
※依最新教育部115年6月10日臺教高(四)字第1152201817D號函修正發布,符合下列資格者,在學及緩繳期間貸款利息由政府全額補貼:
1.家庭年所得總額120萬元(含)以下的學生。
2.家庭年所得總額逾120萬元以上的學生,學生加上兄弟姐妹或子女數共2名以上。(為未成年或已成年且本學期有在學者)請留意生輔組EMAIL的補件通知,並請依通知補件截止日前回覆提交全戶戶籍資料及成年手足或子女本學期的在學或註冊證明,請掃描為PDF或JEPG檔email給承辦人。
※逾期未回覆或完成補件,視為放棄申貸。
三、具有減免、軍公教子女教育補助及原繳費單有項目不可申貸之同學應注意事項:
1.具減免身份者請先完成學雜費減免申請換單,請另閱學雜費減免公告。
2.領有軍公教子女補助及繳費單內有不能申貸項目者(如:住宿保證金1,000元),請先通知生輔組蕭小姐(分機1063)辦理拆單,才可依據新繳費單上金額至臺銀網站填寫申貸金額。不可申貸項目請於繳費截止期限前繳交,逾期者依學雜分費繳納辦法第6條規定繳交延遲費。
四、事先準備:
1.列印各項文件:學雜費繳費單、住宿繳費單(新生才有)、學分預估單。【說明:因為學分費繳費單,要等開學後選課階段結束後才會計算,屆時銀行已不受理申貸。請先依個人依選課需求進行預估,適用對象如:碩專、碩士、博士生、進修學士生、大學部延畢生〈11學分(含)以上請貸全額學雜費〉,表單置於本網頁最下方附件。選課階段過後將進行學分費勾稽作業,申貸金額不足者要在學期中的學分費繳費階段自行查詢及補繳。多貸金額者,學校會主動提供溢貸金額給臺灣銀行供撥款審核時預先扣除※不會退給學生】
2.有申貸【校外住宿費、書籍費、生活費】者:檢視教學務系統個人基本資料的帳戶資料,請務必填寫正確完整的分行號7碼及帳號,以利學校轉帳作業。(註:郵局的分行號請填:7000021,學校撥款後,學生金融帳戶入帳時間:銀行-當天下午,郵局-5個工作天後)
※通過教育部資格審核的學生,本學期書籍費、校外住宿費及生活費撥款時間預計約在115年11月。
3.銀行可貸項目說明:
※銀行網頁申請請依序填入正確欄位,資料有誤者請在註冊截止日前與臺銀另行預約時間臨櫃辦理資料變更)。
1. 【學雜費】:指學校繳費單上的學費、雜費、學分學雜費、學雜費基數、研究生學分費(依學分需求預估)、教育學程學分費(依學分需求預估)之總計。學雜費金額計算舉例:資工碩士班學雜費基數13453元+(資工系碩士每學分1595元*學生預估本學期選修10學分)=29403元。(※學分費無法在學期中途再向銀行變更增貸,若申貸金額不足必須在學期中的學分繳費階段補繳差額,貸款金額若過多時學校會主動協助將溢貸資料給銀行撥款前先扣減)
2. 【學生平安保險費】:依繳費單上金額。
3. 【電腦及網路通訊使用費】:300元。
4. 【住宿費】:校內住宿依繳費單金額申貸;校外住宿費上限21,810元(教育部規定要附租約)。
5. 【書籍費】:上限5000元。
6. 【生活費】:符合資格學生每學期:低收入戶上新臺幣4萬元,中低收入戶上限新臺幣2萬元。必須至臺銀臨櫃申貸,臺灣銀行會驗證中、低收入戶證明正本。
五、辦理銀行對保,請先至臺灣銀行就貸入口網頁辦理:
※臺灣銀行校名填寫注意事項:進修學士、學士後多元培力、碩專的學生,校名請選:國立臺灣海洋大學進修推廣教育班
1.學號第一次辦理者,先上臺灣銀行就貸入口註冊新會員及填寫相關資料並列印申請書。本人與保證人一起攜帶臺灣銀行就學貸款申請書、戶籍資料(新式戶口名簿或3個月內戶籍謄本)、身份證件、印章及學校相關表單(各繳費單、預估學分單)到臺灣銀行臨櫃辦理對保。
2. 同一教育階段學程同一學校第二次(含)以後申請,且連帶保證人不變、無貸生活費及基本資料無變更者,可於臺銀就貸入口網站以線上申貸方式辦理,依前述說明內容計算申貸金額依正確欄位填入,線上對保可銀行免收對保手續費。符合上述情形但前一學期休學者,無法操作線上申貸者,請洽詢承辦人:02-24622192分機1063蕭小姐。
六、辦理步驟:
第1步:完成臺灣銀行線上或臨櫃對保。
第2步:登錄本校「教學務系統 就學貸款申請」並列印。(註:請務必在註冊截止日前完成,否則將無法申請並入被列入未註冊名單)
第3步:將貸款相關文件於各學制註冊日前郵寄或親送至學生活動中心生輔組,初審通過才算完成就貸申請手續。
七、郵寄或親送地址:202-301基隆市中正區北寧路2號 生輔組「就學貸款 收」。
應繳紙本文件:
1.臺灣銀行就學貸款撥款通知書第2聯(右上方申貸人欄位請簽名)。
2.學雜費繳費單、(新生)住宿費繳費單。
3.本校「教學務系統」就貸申請系統資料1份。
4.學分費預估申請表:有增貸繳費單以外的「學分費」者適用(如:碩/博/進修學士/大學延畢生)。
5.有申貸校外住宿費者,必須檢附「租約」等相關證明文件。
※重要提醒:
1.開學第6-8週為出納組公告【學分費繳費階段】請自行至繳費單系統檢視是否有申貸不足額情形需補繳費,不再另行通知。有疑慮者,請盡速洽詢就貸承辦人協助確認。
2.上述事項逾期未完成者,依本校學生學雜學分費繳納辦法第6條規定繳交延遲費。
3.各階段資料補件、不合格…等通知,會先以電子信箱通知為主,請申貸同學自行留意信箱並盡快回覆或洽詢。以免影響全體同學各階段撥款進度。
※就貸問題請參考:就學貸款專區網頁或洽詢生輔組蕭小姐02-2462-2192分機1063
或EMAIL:wendyhsiao0910@mail.ntou.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