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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臺灣海洋大學航運管理學系黃金河紀念獎學金實施辦法

最後更新日期 : 2026-08-13

國立臺灣海洋大學航運管理學系黃金河紀念獎學金實施辦法

中華民國113年01月04日112學年度第1學期第3次系務會議通過

第一條   設置宗旨

國立臺灣海洋大學(以下簡稱本校)傑出校友黃金河學長(61級航運管理學系畢業)本著回饋社會,嘉勉有志於國際航運事業的莘莘學子,每年提供新臺幣12萬元獎助學金,以鼓勵本校清寒及優秀學子努力向上完成學業,達到培育國際海運人才之目的。

第二條   申請資格

一、家境清寒:大學日間部符合本校清寒學生獎助學金申請資格者優先(需要檢附本校清寒量表)

二、成績優秀-本辦法所稱成績優秀學生認定條件如下(大一新生及四年級下學期不得申請)

    大學日間部學生-前一學期學業成績於班排名前10%、操行成績80()以上。

                                           以上項目如無符合資格人選,可經本系獎學金審查委員會同意將        名額流用至以後學期。

第三條   本獎學金之申請時間、地點及所需表格均由本校生活輔導組負責公告

第四條   由受獎勵學系獎學金審查委員遴選後,名單薦送本校「學生獎助學金審查委員會」初審後送 審核並提供錄取名單

第五條   獲獎名額及金額:原則上每位獎學金新臺幣2萬元整,上學期及下學期大學日間部各3名。

第六條 本獎助學金由捐贈人(單位)每年捐入本校校務基金。

第七條 每學期之核定獲獎結果將以公文函送捐贈人(單位)備查。

第八條 本辦法經本系系務會議通過送海運暨管理學院系所主管會議備查後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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