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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請假



教學務系統「學生請假」學生端操作路徑

登入教學務系統  >  學生請假  > 學生請假申請  > 填妥請假類別、日期(節次)、事由並上傳相關證明文件(部分假別及請假天數,無需檢附證明文件。) > 存檔後送出 > 主動聯繫授課教師及系(所)助教 > 系統依准假權責送請核准 > 學生於【學生請假-SEC2041學生請假查詢】得追蹤查詢假單分層審核狀態 > 假單經同意後,敬請務必主動向授課教師報備( 亦得依授課教師需求,於【學生請假-SEC2090列印假單證明聯】,截圖、下載或列印審核結果)


  •  學生「心理假」實施方式說明
  • 學生因公出差,請填寫「學生出差申請單」。

  • 「教學務系統」學生請假准假權責如下,辦理請假時及假單經核准後,學生應主動將「教學務系統」請假審核結果向授課教師報備
    • 請假日數1至5日:系(所)核准。
    • 請假日數6至10日:系(所)初核、生活輔導組組長核准。
    • 請假日數11日以上:系(所)初核、生活輔導組組長複核、學務長核准。

 

法規表單及特別措施

1. 學生出差申請單 

2. 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學生請假特別措施Special measures for students taking leave during COVID-19 epidemic

3. 如何請假 > > > 學生請假流程圖解説明

4. 國立臺灣海洋大學學生請假規則

5 . Leave of Absence Notice

事假、原住民族歲時祭儀假、家庭照顧假、公假,除特殊事故、臨時且不可預期外,應事先親自辦理。
病假、產假、喪假、生理假、心理假,如不能事前辦理請假手續者,應自缺席之日起,一週內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