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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114-115學年度學生團體保險

114-115學年度學生保險由三商美邦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承保
保險時間起訖: 114年8月1日起至116年7月31日止

一、保險費:
參保學生每人每學期應繳保費286元整(一般生:學生每人 每學期自繳236元,學校補助50元);(免繳學雜費學生:每人自繳,上學期130元,學校補助156元、下學期129元,學校助157元;依教育部規定學校補助每年總計313元 )。

二、保險給付期限:
114-115學年度 ( 114年8月1日起至116年7月31日止 ),惟應屆畢業生至畢業當年7月31 日止;延長修業年限者(須提出續保申請書並繳費)至畢業學期終止之日止。

三、保險給付項目:

因疾病或遭受意外事故,以致身故、殘廢、重大燒燙傷、住院、手術、骨折、疾病或意
外之X光檢驗費用、校內集體食物中毒、初次罹癌。

四、理賠必備文件:非本國學生申請時需檢附護照或居留証(有照片頁)影本
1、 填妥學生團體保險金申請書乙份 (受益人為學生本人簽名或蓋章
2、 醫療診斷書正本或副本乙份(包含全部回診日期及次數)
3、 醫療費用收據正本或副本(影本需加蓋醫院院章)
4、 學生本人金融機構存摺封面影本乙份
5、事故當學期之在學證明(請至教學務系統)列印
6、骨折或骨裂需檢附X光的光碟片

五、住院費理賠標準(最高60天為限):
1、 普通病房 500元/日
2、 加護病房 1,000元/日
3、 燒燙傷病房 1,500元/日

六、手術費理賠標準,依收據「手術費」項目自付額(實支實付):
1、門診手術:最高理賠5000元。
2、住院手術:最高理賠6000元

七、 申請者須於事故日起160日內檢附相關資料辦理,逾期請責。

八、 因疾病治療,僅理賠住院日額、門診及住院手術費項目,其他門診治療收據、自行購買之衛材不予理賠

九、理賠結果:約申請日後4週內將理賠金額匯入學生帳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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