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灣海洋大學辦理財團法人臺北市足印社會福利慈善基金會獎助學金
最後更新日期 :
2026-01-21
國立臺灣海洋大學辦理財團法人臺北市足印社會福利慈善基金會獎助學金實施辦法
中華民國106年6月1日擬訂
第一條 設置宗旨
財團法人臺北市足印社會福利慈善基金會本著回饋社會,嘉勉有志於食品生技產業的莘莘學子,每年提供新台幣10萬元獎助學金,以鼓勵本校清寒優秀學子努力向上,達到培育人才之目的。
第二條 申請資格
一、成績優秀:本校食品科學系大學部及研究所同學,操行成績在80分(含)以上,依學期成績排序,大一上學期新生不得申請。
二、家境清寒:符合本校清寒學生獎學金申請資格者。
第三條 本獎助學金申請辦法、時間、地點及所需表件等,均由本校生活輔導組負責公告辦理。
第四條 獲獎名額及金額
每學年本校食品科學系所5名學生,分別為大學部1名、研究所學生2名、家境清寒2名,每人各得獎學金2萬元。
第五條 本獎助學金由捐贈人(單位)每年捐入本校校務基金。
第六條 每學年之核定獲獎結果將以公文送贊助公司備查,並召開表揚大會邀請贊助公司參與頒獎。
第七條 本辦法經財團法人臺北市足印社會福利慈善基金會核定後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