蕭故教授敏怡紀念獎學金
蕭故教授敏怡紀念獎學金辦法
一、 緣 起:蕭故教授生平結餘存款畫出新台幣壹拾萬元作「海洋學院航運管理系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基金。
二、 基金保管:由海洋學院院長、訓導主任名義存入華南銀行優利每學期以所得息金作為獎學金(存單由出納組李平安先生保管)。
三、 獎學金額:每名新台幣壹仟元每學期五名由審核委員會議審校決定之。
四、 申請資格:航運管理系一、二、三、四年級學生家境確屬清貧無力負擔在學費用(需繳交證明)其上學期學業平均成績在乙等以上操行列甲等者均可申請(一年級自第二學期開始)。
五、 申請手續:上學期成績單乙份、系主任或系教官、導師推荐書乙份
六、 審查核發:由審查委員會(院長、教務主任、訓導主任、總務主任、教授代表徐少英先生)於學期結束前核定即予發給。
七、 附 則: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得由審查委員會議隨時更改。
一、 緣 起:蕭故教授生平結餘存款畫出新台幣壹拾萬元作「海洋學院航運管理系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基金。
二、 基金保管:由海洋學院院長、訓導主任名義存入華南銀行優利每學期以所得息金作為獎學金(存單由出納組李平安先生保管)。
三、 獎學金額:每名新台幣壹仟元每學期五名由審核委員會議審校決定之。
四、 申請資格:航運管理系一、二、三、四年級學生家境確屬清貧無力負擔在學費用(需繳交證明)其上學期學業平均成績在乙等以上操行列甲等者均可申請(一年級自第二學期開始)。
五、 申請手續:上學期成績單乙份、系主任或系教官、導師推荐書乙份
六、 審查核發:由審查委員會(院長、教務主任、訓導主任、總務主任、教授代表徐少英先生)於學期結束前核定即予發給。
七、 附 則: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得由審查委員會議隨時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