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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臺灣海洋大學航運管理學系碩士推廣教育學分班台中班獎學金辦法

國立臺灣海洋大學航運管理學系碩士推廣教育學分班台中班獎學金辦法

98.1.13系務會議修正通過

99.06.04系務會議修正通過

106.03.16系務會議修正通過

106.06.06院務會議通過



一、辦理本校航運管理學系碩士推廣教育學分班台中班捐贈本校航運管理學系獎學金之設置及申請事宜,特訂定本辦法。

二、本獎學金基金新台幣30萬元整,以定期存款方式存入本校指定之銀行,以每年孳息做為獎學金,每年一名,每名每學年暫定新台幣6000元正(獎學金金額得視利息情況調整之)。每年基金所生孳息用以發放獎學金後如有結餘,則滾入基金存儲生息。

三、本獎學金以本航運管理學系日間部優秀在學學生為對象,家境清寒者優先。

四、申請辦法:本獎學金之申請時間、地點、所需表件等均由本校獎學金審核委員會負責公告辦理。

五、獲獎人由系主任及本系老師若干名組成審查會評選決定之。

六、本辦法經系務會議同意、院務會議核備後實施,修改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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