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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默(阿默)食品企業有限公司獎助學金

 

國立臺灣海洋大學辦理旺默(阿默)食品企業有限公司獎助學金實施辦法

104年11月7日系獎助學金管理委員會通過

105年1月12日系務會議通過

第一條  設置宗旨

旺默(阿默)食品企業有限公司本著回饋社會,嘉勉本校食品科系莘莘學子,每年提供新台幣10萬元獎助學金,以鼓勵本校清寒優秀學子努力向上,達到培育人才之目的。

第二條  申請資格

一、成績優秀:本校食品科學系大學部同學,操行成績在80()以上,依學年成績排序大一新生不得申請。

家境清寒:符合本校清寒學生獎學金申請資格者。

第三條  本獎助學金申請辦法時間、地點及所需表件等均由本校生活輔導組負責公告辦理。

第四條  獲獎名額及金額

每學年本校食品科學系5名學生,分別為大學部5(每年級至少一名),每人各得獎學金2萬元。

第五條  本獎助學金由捐贈人(單位)每年捐入本校校務基金。

第六條  每學年之核定獲獎結果將以公文送贊助公司備查,並召開表揚大會邀請贊助公司參與頒獎。

第七條 本辦法經系務會議後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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