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默(阿默)食品企業有限公司獎助學金
國立臺灣海洋大學辦理旺默(阿默)食品企業有限公司獎助學金實施辦法
104年11月7日系獎助學金管理委員會通過
105年1月12日系務會議通過
第一條 設置宗旨
旺默(阿默)食品企業有限公司本著回饋社會,嘉勉本校食品科系莘莘學子,每年提供新台幣10萬元獎助學金,以鼓勵本校清寒優秀學子努力向上,達到培育人才之目的。
第二條 申請資格
一、成績優秀:本校食品科學系大學部同學,操行成績在80分(含)以上,依學年成績排序,大一新生不得申請。
二、家境清寒:符合本校清寒學生獎學金申請資格者。
第三條 本獎助學金申請辦法、時間、地點及所需表件等,均由本校生活輔導組負責公告辦理。
第四條 獲獎名額及金額
每學年本校食品科學系5名學生,分別為大學部5名(每年級至少一名),每人各得獎學金2萬元。
第五條 本獎助學金由捐贈人(單位)每年捐入本校校務基金。
第六條 每學年之核定獲獎結果將以公文送贊助公司備查,並召開表揚大會邀請贊助公司參與頒獎。
第七條 本辦法經系務會議後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