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灣海洋大學海洋文創設計產業學士學位學程辦理財團法人影想文化藝術基金會推廣獎學金實施辦法
國立臺灣海洋大學海洋文創設計產業學士學位學程辦理財團法人影想文化藝術基金會推廣獎學金實施辦法
中華民國105年1月9日海洋文創設計產業學位學程(學系)系務會議通過
一、宗旨:財團法人影想文化藝術基金會為鼓勵國立臺灣海洋大學海洋文創設計產業學士學位學程學生,能運用校內所學,以各式文化創意方法,協助行銷推廣財團法人影想文化藝術基金會所主辦活動與自製影片,特設置「財團法人影想文化藝術基金會推廣獎學金」,與學術界交流,共同發展產學合作計畫,培育學生成為文化藝術領域的推廣種子,強化臺灣整體文化行銷的軟實力。
二、獎助對象:國立臺灣海洋大學海洋文創設計產業學士學位學程之學生。
三、獎助總金額:每學期拾萬元,每學年共計貳拾萬元,為期至少兩年。
四、活動辦法:
1. 參賽單位以小組方式進行,每次競賽至少五組。
2. 財團法人影想文化藝術基金會每學期提出一個推廣目標與主題(如:如何推廣財團法人影想文化藝術基金會活動(未來將進行北中南部巡迴)、如何提高大學生的會員人數比例),讓學生針對目標受眾發想推廣專案與執行企劃,並將推廣企劃付諸執行。其中推廣使用載體可以影像、文化商品實物設計、平面設計(活動海報、DM)等方式呈現。
3. 相關時程資訊:
(1) 報名時間從公布(每學期開學第一週)至截止,為期一個月。
(2) 競賽活動說明與指導時間,一個下午。
(3) 競賽與執行企劃時間,為期一個半月。
(4) 結案報告與頒獎。
4. 行銷企劃評分:
由海洋文創設計產業學士學位學程邀請兩位專業師資,與財團法人影想文化藝術基金會派出一名,組成三人評審團,針對各項內容與執行細節進行評比排名。評分內容與比例如下:
(1) 專案目標契合度 25%
(2) 活動執行成效 30%
(3) 推廣專案與載體創意度 35%
(4) 財團法人影想文化藝術基金會理念與精神 10%
5.名額與金額:
第一名 獎金三萬元 一名
第二名 獎金一萬五仟元 一名
(剩餘五萬五千元,由海洋文創設計產業學士學位學程老師分配,提供給參加組作為基本活動推廣費用。)
6.獎助學金之撥付:財團法人影想文化藝術基金會於每年7月與12月分別撥入10萬元至國立臺灣海洋大學指定帳戶,以供核發。
五、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得由財團法人影想文化藝術基金會與海洋文創設
計產業學士學位學程商討修正。
六、本辦法經海洋文創設計產業學士學位學程系務會議通過後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