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灣海洋大學海運暨管理學院航運管理學系超捷國際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獎學金實施辦法
國立臺灣海洋大學海運暨管理學院航運管理學系
超捷國際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獎學金實施辦法
104年04月22日系務會議決議通過
第一條 設置目的及宗旨
超捷國際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本著回饋社會,嘉勉有志於國際航運業的莘莘學子,每學年提供20萬元獎學金,以鼓勵優秀學子努力向上,達到培育海運人才之目的。
第二條 獎勵名額及金額
每學期提供航運管理學系10名學生,分別為大學部8名、研究所2名,每人各得獎學金1萬元。
第三條 申請資格:
一、航運管理學系同學,操行成績在80分(含)以上,依申請者在校前一學期平均成績高低排序錄取(大ㄧ下學期起開始申請)。
二、航運管理研究所同學,操行成績在80分(含)以上,依申請者在校前一學期平均成績高低排序錄取(碩ㄧ下學期起開始申請)。
第四條 本獎學金之申請時間、地點及所需表格均由本校生活輔導組負責公告。
第五條 本獎學金之審查,由航運管理學系按規定召開會議審核後,送學校審查。
第六條 每學期之核定獲獎結果將以公文送超捷國際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備查。
第七條 超捷國際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為鼓勵優秀海運人才,獲獎學金者得優先至超捷國際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實習與就業。
第八條 本辦法經系務會議同意後實施,修改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