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灣海洋大學航運管理學系辦理海瀧船務代理股份有限公司捐贈優秀碩士論文獎學金實施辦法
國立臺灣海洋大學航運管理學系辦理海瀧船務代理股份有限公司捐贈優秀碩士論文獎學金實施辦法
94.1.20系務會議決議通過
94.6.14系務會議修正通過
103.6.18系務會議修正通過
108.05.08系務會議修正通過
一、獎學金提供方式:由海瀧船務代理股份有限公司每年提供新台幣陸萬元。
二、申請資格:本系日間部碩士班畢業生(申請者請親洽航管系辦公室辦理) 。
三、申請條件:申請之論文應已通過口試,該名學生並已取得碩士學位。
四、審查辦法:
(一) 每學期一篇論文,每篇三萬元。研究主題限散裝海運,碩士生得申請優秀碩士論文獎學金,由系主任聘請三名委員審查取成績最高者。
(二) 每人以獲獎一次為限,若上學期無人獲獎,其金額保留至下學期使用。下學期可酌予放寬名額。
五、申請時間:每年3月31日或9月30日以前(以生輔組當學期公告時間為準),向系辦公室提出申請。
六、本系應將每學期審查通過推薦之獲獎論文送交海瀧船務代理股份有限公司。
七、本辦法經系務會議通過後送院級會議備查後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