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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臺灣海洋大學辦理大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獎助學金實施辦法

國立臺灣海洋大學辦理大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獎助學金實施辦法

中華民國110年4月15日擬訂

第一條 設置宗旨

大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著回饋社會,嘉勉敦品勵學、奮發向上的莘莘學子,每學期提供新台幣10萬元獎助學金,以鼓勵本校清寒優秀學子努力向上,達到培育人才之目的。

第二條 申請資格

一、成績優秀:本校大學部及研究所同學,操行成績在80分(含)以上,依學期成績班排名百分比排序,大一上學期新生不得申請。

二、家境清寒:符合本校清寒學生獎學金申請資格者。

第三條 本獎助學金申請辦法時間、地點及所需表件等均由本校生活輔導組負責公告辦理。

第四條 獲獎名額及金額

 每學期本校各系所學生共5名,其中保留2名予輪機系或輪機所:

一、成績優秀:大學部學生3名、研究所學生1名,每人各得獎學金2萬元。

二、家境清寒:大學部或研究所學生共1名,每人獎學金2萬元。

第五條 本獎助學金由捐贈人(單位)每學期捐入本校校務基金。

第六條 每學期之核定獲獎結果將以公文送贊助公司備查。

第七條 本辦法經大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核定後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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