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

【115-1學期-政府】新竹縣中等以上學校清寒優秀獎學金(9月21日止)

最後更新日期 : 2026-08-31

獎學金分類

政府機構

申請日期

即日起至9月21日止

獎學金名稱

新竹縣中等以上學校清寒優秀獎學金

申請方式

學生需於9月21日前送件至生活輔導組,由本組彙整後統一送件申請。

申請資格

凡設籍新竹縣6個月以上,在國內公私立中等以上學校就讀之家境清寒學生,申請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應合於下列條件之一,且未享有公費或其他獎助學金者:大專院校學生學期成績及操行成績均在80分以上。

繳交文件

(一)獎學金申請表暨申請名冊各1份
(二)「前一學期」即(112學年度第2學期)成績證明書1份。
(三)在學證明(或學生證影本,A4規格)1份
(四)清寒證明文件1份,由學校校長、訓導主任(學務主任)及導師審定之,並在申請表上認定核章或檢附里長證明書亦可
(五)全戶戶口名簿(影本)1份
(六)德行成績 (無此項成績者以獎懲、日常生 活綜合表現、服務學習紀錄或特殊不良表現等項目核定)

獲獎金額

大專校院每名新臺幣3,000元

瀏覽數:
登入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