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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1學期-民間】裕民航運培育金(9月30日止)

最後更新日期 : 2026-09-11

獎學金分類

校外民間機構

申請日期

即日起至9月30日止

獎學金名稱

裕民航運培育金

申請方式

學生需9月30日前送件至生活輔導組,由本組彙整後統一送件申請。

申請資格

1. 商船及輪機系3年級在學學生(含進修學士班),每系各4名,每學期共8名。

2. 前學期成績達75分(含)以上、體育及操性成績皆達80分以上,另檢附英文檢定相關成績亦將列入評比選項。

3. 未領取其他校外獎助學金者。

繳交文件

1. 裕民航運獎學金申請表

2. 前學期成績單正本(如有相關檢定請附證明影本)

獲獎金額

補助每學期全額學雜費;每學期生活津貼新臺幣4萬元;STCW公約訓練費,商船系上限新臺幣3萬元、輪機系上限新臺幣2萬元。

備註

1.培育生需如期完成學分並取得畢業證書、畢業前取得TOEIC成績(商船500分以上,輪機300分以上)、每學期學業成績不低於平均75分及操行成績80分、畢業後半年內通過交通部航海人員一等船副/管輪考試。

2.培育生畢業後應至裕民所屬或引介之船舶進行一年的海勤實習。

3.培育生完成實習後,應至裕民公司船隊完成培育生同意書所約定之服務年限(每補助1學期對應服務年限1年)。

4.如培育生有意願提早於大四實習,裕民提供培育生大四期間6個月海上實習,前提是完成本條第1項之TOEIC成績及通過航海人員測驗考試。於大四實習期間除實習薪資外,額外提供每月新台幣1萬元之實習獎勵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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