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大學113學年度第2學期學生就學貸款公告
海洋大學113學年度第2學期學生就學貸款公告
※請務必於本校各學制註冊日前繳交就貸相關【紙本資料】至生活輔導
組,始完成就貸手續。
※依教育部99/11/30臺高(四)字第0990203900號函文規定略以,如學生
因休學或退學而無就學之事實,不得請撥當學期申貸款項。
一、辦理期間:
1、新生:114年1月15日~至2月12日註冊日前。
2、舊生:114年1月15日~至2月17日註冊日前。
二、具有減免資格之同學:
1.請先至生輔組辦理學雜費減免換單,日間學制:潘小姐(分機1065)、進修學制:方小姐(分機2137)。
2.領有軍公教子女補助及繳費單部份不申貸者,務必請先通知生輔組蕭小姐(分機1063)辦理繳費單拆單
後,才可依新單至臺灣銀行申貸。
三、事先準備:
1.列印需要貸款各項文件:如學雜費繳費單、住宿繳費單(新生)、學分預估單【註:學分費繳費單,期中才會產
出。請先視個人該學期選課需求預估,適用對象如:碩專、碩士、博士生、進修學士生、大學部延畢生(10學
分(含)以上請貸全額學雜費),表單置於本網頁最下方附件】
2.申貸【校外住宿費、書籍費、生活費】者:檢視教學務系統個人基本資料的帳戶資料,請務必填寫正確完整的
分行號7碼及帳號,郵局分行號請填:7000021。
3.計算各項申貸項目金額,繳費單、臺灣銀行就貸系統與本校教學務系統名稱對照表及說明如下(※請填入正確
欄位,填錯者後果自負)
學校 繳費單 |
臺灣銀行 就貸系統 |
學校 教學務系統 |
說明 |
學費、雜費、學分學雜費、學雜費基數。 |
學雜費(指學費、雜費、學分學雜費、學雜費基數、研究生學分費、教育學程學分費之總計)。 |
依據各繳費單及學分預估單上照實填入。 |
臺銀網頁:請依學校繳費單、學分預估單上原金額加總,減免金額另有欄位。 學校就貸系統:會主動帶入各項減免及補助金額(前提:學校減免或補助要先申請通過)。 |
平安保險費 |
團體保險費 |
平安保險費 |
臺銀網頁:依繳費單原金額填入,減免金額請併入「已享有學雜費減免或請領教育部助學金之金額」柵位總額。 |
電腦及網路通訊使用費 |
電腦及網路通訊使用費 |
電腦及網路通訊使用費 |
|
宿舍費 |
校內住宿費/校外住宿費 |
住宿費:校內或校外 |
校內住宿費:皆填繳費單原金額。 臺銀網頁:減免及補貼金額請填「行政院補助校內住宿費」欄位。學校就貸系統:會主動帶入各項減免及補助。 校外住宿費:上限14,540元。撥款時間:需等教育部審核申貸資格合格後(教育部審核期間:上學期10月/下學期3月),由學校先代墊匯入學生帳戶。上學期於11月之後,下學期約4月之後。 ※有校內住宿者,不可同時申貸校外住宿費。 |
無 |
書籍費 |
書籍費 |
上限3,000元,於教育部審核申貸資格合格後(教育部審核期間:上學期10月/下學期3月),再由學校代墊匯入學生帳戶。撥款時間:上學期約11月後,下學期約4月後。 |
無 |
海外研修費 |
海外研修費 |
限獲本校國際處學海系列獎助生申貸,上限44萬(可貸項目限支付海外學校之學雜費),需先完成學校研修費證明申請,詳情請見就學貸款海外研修費用證明專區。 |
無 |
生活費 |
生活費 |
限有低收、中低收證明之學生至臺銀臨櫃辦理。撥款時間:臺灣銀行撥款給學校全校申貸總額後,再由學校轉入申請學生帳戶。撥款時間:上學期約12月後,下學期約5月後。 |
無
|
已享有學雜費減免或請領教育部助學金之金額 |
減免學雜費、減免平安保險費、減免宿舍費 |
臺銀網頁:請依繳費單上「減免學雜費、減免平安保險費、減免宿舍費」金額加總填入。 學校就貸系統:會主動帶入。 |
行政院補貼校內住宿費 |
行政院補貼校內住宿費 |
行政院補貼校內住宿費 |
臺銀網頁:請依繳費單上「行政院補貼校內住宿費」金額填寫。(有減免身份請依換單後金額) 學校就貸系統:會主動帶入。 |
四、辦理銀行對保,請依臺灣銀行就貸入口網頁公告「申請流程」辦理。
1.同一學制第1次辦理,需與保證人一起攜帶身份證件及印章、相關文件(如各繳費單、預估學分單)臨櫃辦理。
請參考臺灣銀行規定:臺銀就貸入口網。
2.第2次以上,可以上臺銀就貸入口網站以線上方式辦理申貸,依上述第三點事先準備工作計算金額依序填入。
若符合上述條件但無法線上申請者,請洽詢承辦人:02-24622192分機1063蕭小姐。
五、辦理步驟:
完成臺銀申貸後,請於本校「教學務系統 就學貸款申請」,填報並列印,與連同本次臺銀撥款通知書第二聯
、繳費通知單及學分預估單,於各學制註冊日前掛號寄回學校或親送至學生活動中心生輔組送件申辦,才算
完成就貸手續。
六、郵寄地址:基隆市中正區北寧路2號學務處生輔組(請註明:「就學貸款 收」。
應繳齊紙本文件:
1.臺灣銀行就學貸款撥款通知書(第2聯右上方申貸人欄位請簽名)。
2.學雜費繳費通知單。
3.本校「教學務系統」就貸申請系統資料1份。
4.預估學分費申請表:有申貸「學分費」者適用。
※重要提醒:
1.請務必於各學制註冊日前繳交應備文件至生輔組始完成就貸(註冊)手續。
2.有申貸學分費者,請於學校公告學分費繳費期限前自行至繳費單系統檢視是否有申貸不足額情形需補繳費,
不再另行通知。
3.上述事項逾期未完成者,按本校學生學雜學分費繳納辦法第6條規定繳交延遲費。
4.各階段資料審核、補件、不合格…等通知,皆以學校信箱通知為主,
請申貸同學自行留意並盡快回覆或洽詢。以免影響全體同學各階段撥款
進度。
※就貸問題請參考:就學貸款專區網頁或來電生輔組02-2462-2192分機1063蕭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