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灣海洋大學「就學貸款」申請流程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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步驟 |
說明(請於本校就學貸款開放申請期間內完成) |
(一)辦理學雜費減免 |
符合資格:軍公教遺族(給卹期滿軍公教遺族)、現役軍人子女、殘障學生及殘障人士子女、低收入戶子女、原住民生、特殊境遇婦女子女。 符合減免資格之同學,請務必先向本組:日間學制-潘小姐(分機1065)或進修學制-方小姐(分機2137)辦理各項減免後至出納組更新繳費單,方可至銀行對保。 |
(二)辦理銀行對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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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學校教學系統線上申請 |
於本校教學務系統登錄就學貸款申請完成後列印1份【繳回學校資料表】。 |
(四)郵寄申請或親送生輔組辦理 |
於本校每學期註冊期間,請備齊下列必要文件: 1.已完成臺灣銀行就學貸款之申請撥款通知單並有申請人親簽(第2聯)。 2.學雜費繳費單(請自行至第一銀行網頁列印https://eschool.firstbank.com.tw/member/index.aspx?code=0012,如有減免請先完成申請及換單)。 3.教學務系統之就學貸款申請【繳回學校資料表】1份。 4. 延畢生及研究生請另附「學分預估單」。 掛號郵寄(以郵戳為憑):202301基隆市中正區北寧路2號 國立臺灣海洋大學生輔組 註明就學貸款收。 或親送學務處生輔組(學生活動中心2F)辦理。 |
(五)財稅中心審核資格(依家庭年收入)分為甲、乙、丙、丁級,應補繳資料如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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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級 |
家庭年收入在120萬以下,免補繳資料(免付利息)。 |
乙級 |
家庭年收入在120-148萬,學生及兄弟姐妹及子女數(須為未成年或已成年就學階段)共2名以上,請補繳戶籍資料及已成年兄弟姐妹及子女之學籍資料至生輔組。(免付利息) |
丙級 |
家庭年收入148萬以上,學生及兄弟姐妹及子女數(須為未成年或已成年就學階段)共2名以上,請補繳戶籍資料及已成年兄弟姐妹及子女之學籍資料至生輔組。並請至生輔組簽立「貸款自付(全額利息)同意書」。 |
丁級 |
家庭年收入148萬以上,學生及兄弟姐妹及子女數(須為未成年或已成年就學階段)共3名以上,請補繳戶籍資料及已成年兄弟姐妹及子女之學籍資料至生輔組。(免付利息) |
(送臺灣銀行信用審核後) 不符資格者;於請至生輔組通知期限內完成簽章領繳款單,再至出納組補繳當學期學雜費及學分費。逾期則依本校規定繳交延遲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