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2學期-政府】新北市就讀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學生獎學金(4月18日止)
獎學金分類 |
政府機構 |
申請日期 |
4月1日起至4月18日止 |
獎學金名稱 |
新北市就讀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學生獎學金 |
申請方式 |
自行上網申請。 |
申請資格 |
(一)凡設籍新北市滿6個月以上,在國內公私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就讀學生,得申請本獎學金。但已享有師資培育校院、軍警校院、特殊教育學校之全額學雜費補助及就讀各類進修學分班或第3年起之碩、博士班研究所學生不得申請。 (二)成績標準:本獎學金申請時,除新生1年級及五專4年級(視為大專1年級)採計1年級第1學期成績外;其他年級均採計前1學年之2學期成績(例如:2年級生採計1年級第1、2學期成績),並同時符合下列標準: 1.學業或智育成績總平均在80分及體育成績70分以上(身心障礙學生體育成績60分以上)。 2.大專院校以上學生如無選修體育者,請於體育成績欄勾選「免修」,免附體育成績;高中職學生如依教育主管機關規定免開體育課者,亦於申請之體育成績欄勾選「免修」,並上傳由學校出具之免修體育證明。 3.若學校成績單為等第者,須由學校出具換算表並換算為原始分數。 4.前1學期(1年級)或前1學年(其他年級)有記過以上處分者,不得申請 |
繳交文件 |
(一律採線上申請、審核作業) 1.成績證明文件(需已加蓋關防或經學校認定核章)2.存摺封面影本 3.低收入戶證明及學生本人身心障礙證明(無則免附) |
獲獎金額 |
大專校院組每名2萬元 |
官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