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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1學期-民間】財團法人祥和文教基金會「114年優秀清寒獎學金」(9月30日止)

獎學金分類

民間機構

申請日期

9月1日起至9月30日止

獎學金名稱

財團法人祥和文教基金會「114年優秀清寒獎學金」

申請方式

自行送件申請。

申請資格

設籍臺中市之清寒優秀學生,(上、下)學期成績平均符合資格者:
(一)研究生學業成績平均88分以上,操行80分以上。
(二)大學生(含二技、四技)學業成績平均85分以上,操行80分以上。
(三)二專及五專生(四、五年級)學業成績平均85分以上,操行80分以上。
(四)高中職生(五專一、二、三年级)學業成績平均85分以上,操行80分以上。
(五)珠表現獎:大專院校、高中職生參加國際性(科學、創意、技能、藝術)比賽名列前茅,由各單位推薦甄選者。
(六)家庭變故,急需幫助者。

繳交文件

詳如附件

獲獎金額

詳如附件

官網

https://www.lovepeace.org.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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