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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1學期-政府】臺北市勞動局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費用補助(9月30日止)

獎學金分類

政府機構

申請日期

即日起至9月30日止

獎學金名稱

臺北市勞動局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費用補助

申請方式

自行送件申請。

申請資格

  1. 申請人為設籍臺北市之非自願離職失業勞工,且子女就讀國內高中職或大專院校具正式學籍(不含研究生、公費生、各類在職班、學分班、假日班、輪調建教班學生、空中大學、空中進修學院、學士後各學系學生及大專校院延畢學生等)。但申請人與設籍本市之國民結婚,且獲准居留依法在臺灣工作之外國人、大陸地區人民、香港或澳門居民,不受設籍限制。
  2. 申請人失業期間為11441日起至114930日期間非自願離職失業,且提出申請補助時仍未就業,並符合1天以上未滿6個月[失業起始日未於此期間者,不予補助]
  3. 申請人及配偶113年度綜合所得總額在新臺幣148萬元以下。
  4. 申請人子女未領取政府其他同性質之各類就學補助或學雜費減免優待。(例如:已獲教育部高中職「免學費方案」者,不予補助。)

繳交文件

詳如附件

獲獎金額

公立大專校院學生(含五專後2年)每名13,600元

官網

https://bola.gov.taipei/勞動教育文化/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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