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2學期-政府】臺中市中等以上學校勤學優秀學生獎學金(3月13日止)
最後更新日期 :
2026-0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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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學金分類 |
政府機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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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日期 |
2月23日起至3月13日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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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學金名稱 |
臺中市中等以上學校勤學優秀學生獎學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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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方式 |
學生需於3月13日前送件至生活輔導組,由本組彙整後統一送件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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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資格 |
(一)設籍本市六個月以上現為國內公私立中等以上學校之學生,有下列情形之一,並有書面證明者: 1.持有區公所出具之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者。 2.家庭遭遇變故致生活陷於困難,經導師出具證明者。 3.其他家境清寒,經導師出具證明者。
(二)大專院校組(含研究所):學業成績總平均分數八十分以上,且無任何一科不及格者。五年制專科學校之四、五年級以大專院校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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繳交文件 |
1.申請書(如附件)。 2.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影本。 3.學校統一造冊之低收入戶名冊、中低收入戶名冊(各校應自「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查詢系統」查證後,統一造冊證明之) 或導師證明。 4.前一學期加蓋學校證明章之分數成績單影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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獲獎金額 |
大專校院每名新臺幣3,0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