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教育部112年6月6日臺教文(五)字第1120055999號函辦理。
二、後疫時代國際旅遊與跨境移動人潮回歸,又端午節將屆,入境旅客違規攜帶動物產品裁罰案件有增多趨勢。請依權管加強對各國來臺之外籍人士及外籍學生宣導,請配合我國防檢疫措施,入境時勿攜帶動植物檢疫物,並請轉知國外親友不要郵遞寄送豬肉產品動物檢疫物到臺灣,以免受罰。
三、倘自近三年發生非洲豬瘟之國家(地區)違規攜帶豬肉產品入境遭查獲,第1次裁罰新臺幣20萬元罰鍰,第2次違規者即裁罰新臺幣100萬元罰鍰;另自111年5月20日起自發生非洲豬瘟之國家(地區)以郵遞寄送輸入豬肉產品至我國之收件人,經查為輸入人第1次裁罰新臺幣20萬元罰鍰,第2次以上裁罰新臺幣100萬元罰鍰。
四、經農委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統計,今年以來旅客違規攜帶及以郵遞寄送違規輸入動物檢疫物情形如下:
(一)入境旅客違規攜帶主要來自越南、中國大陸、泰國、日本和韓國等,常見違規輸入動物產品有火腿腸、香腸、臘腸、鳳爪、鴨脖、醬板鴨、鴨腸、牛肉乾和半熟蛋等;另隨端午節將近,旅客違規攜帶肉粽入境亦增。
(二)違規郵包主要來自中國大陸、日本、泰國、香港及韓國等,常見違規輸入動物產品有豬肉乾、炸豬皮、火腿腸、臘腸、鳳凰卷、肉鬆餅及杏仁餅等豬肉產品,牛肉乾、牛肉即食調理包等牛肉產品,鳳爪、烤脖及炸雞皮等禽肉產品,及含偶蹄類、禽鳥類動物性成分之犬貓食品等。
五、有關非洲豬瘟宣導文宣可至本局非洲豬瘟資訊專區 (https://asf.baphiq.gov.tw/ws.php?id=17894)下載使用。「常見入境旅客攜帶動植物或其產品檢疫規定參考表」可至(https://www.baphiq.gov.tw/ws.php? id=10719)下載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