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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管理

(一)餐飲環境衛生稽查

對於學校餐飲衛生的維護,衛保組每週會不定至各單位作稽查。稽查時如遇不合規定項目會依據本校訂定的「餐飲單位衛生管理辦法」在稽查單上做紀錄,並要求負責人立即或限期改善。


(二)餐具衛生檢查 

本校除進行餐飲衛生稽查外,也委託本校食品科學研究所教授及學生負責學校餐飲單位的餐具衛生檢查,檢查項目包括澱粉、脂肪酸、清潔劑殘留。檢查不合格的部分則開單處分,並要求限期改善餐具的衛生。


(三)檢查結果

如餐飲衛生稽查員進行稽查時,發現不合格的地方,當場要求負責人改進,並視事情的輕重照相存證及開單處分。若是第一次違規且不嚴重的部分,以口頭做警告,並於檢查單上做紀錄,要求立即或限期改善。


(四)嚴重違規處罰

若是同一項目屢次違規(已勸導2次以上)無改進或嚴重違規之事項,除於檢查單上做紀錄外,並現場照相存證,並開立違規通知書,請負責人簽名,經上級認定簽核,另開罰款三連單要求廠商於7日內至出納組繳費。


(五)餐飲衛生及餐具檢查結果公告

為讓全校皆能瞭解目前學校餐飲衛生之現況,每月的餐飲衛生及餐具檢查結果彙整統計之後,公告於本校餐飲資訊網頁上。
本校餐飲資訊網衛生檢查結果(請點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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