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ENGLISH LINK】
1.依本校防疫規定,請教職員工生COVID-19「確診」或「家用快篩陽性」需儘速通報校方。
【師生】通報:https://forms.gle/YkkCmCTDZx7YYbHbA
【職工同仁】通報:https://forms.gle/i7mRiWYKDGErDgHz6
2.【本校自主健康管理表(連結)】:請每日早上10時及下午3時前填報當日體溫與健康情況(假日亦同),請使用國立臺灣海洋大學教學務系統之帳號密碼登入。
3.【解除健康管理】:若有借用體溫計及酒精瓶請一併繳回衛保組。
二、依教育部112年3月16日臺教高通字第1122200664號函,修正「大專校院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管理指引」相關規定,修正重點說明如下:
(一)教職員工生篩檢陽性者之應變措施:
建議輕症或無症狀者,0日及次日起5日內「在家進行自主健康管理」,暫時不入校上班上課;如自主健康管理期間快篩陰性則可提早解除。
CDC建議篩檢陽性者進行「0+n自主健康管理」至快篩檢測結果為陰性,或距離發病日或採檢陽性日(無症狀者適用)已達10天。管理期間,建議有症狀時在家休息,避免不必要外出,無症狀或症狀緩解(退燒至少1天)後可安心外出;外出時請全程佩戴口罩。
篩檢陽性者如為校內住宿學生,建議0日及次日起5日內返家進行自主健康管理,如欲留校者,則由學校評估校內宿舍使用量能,協助學生入住與一般寢室有所區隔之「照護宿舍」進行自主健康管理。
(二)防疫期間教職員工生篩檢陽性請假事宜:
1.學生:
篩檢陽性輕症或無症狀者:持快篩陽性證明(如照片),0日及次日起5日內向學校請5天病假且不列入出缺席紀錄,不影響其學業成績評量;第6天後仍快篩陽性並有症狀者,如就醫看診並取得醫師證明,比照上述0日及次日起5日內之病假處理方式。
篩檢陽性中重症者:請「防疫隔離假」,並依隔離治療通知書所載日期核給日數,不列入出缺席紀錄,亦不會因此扣減其學校評量成績。
2.教職員工:
篩檢陽性輕症或無症狀者:可進行居家辦公或線上教學者,免請假;無法居家辦公或線上教學,持快篩陽性證明(如照片),可請病假,0日及次日起5日內之病假不列入學年度病假日數計算及成績考核之考量,教師所遺留課務由學校協助排代並支付鐘點費;第6天後仍快篩陽性並有症狀者,如就醫看診並取得醫師證明,比照上述0日及次日起5日內之病假處理方式。
篩檢陽性中重症者:請「公假」,並依隔離治療通知書所載日期核給日數,教師所遺留課務由學校協助排代並支付鐘點費,不列入學年度成績考核之考量。
三、【關懷分責】教職員工(職安衛中心)、僑生(校安中心)、陸生/外籍生(國際事務處)、確診個案(衛生保健組),各系所請持續關懷學生。
四、【配合防疫措施】 本校最新防疫措施(連結),並依疫情指揮中心及衛生單位防疫措施辦理及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