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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菸害防制宣導】加熱菸無助於戒菸與減害,3不政策「不推薦、不嘗試、不購買」。

一、近期疑有菸品業者向青少年廣告行銷指定菸品(加熱菸)等情形,按國健署「指定菸品健康風險評估審查專區」顯示,截至113312日止尚無指定菸品通過審查

二、世界衛生組織(WHO)公布之「加熱菸對健康影響研究實證報告」,提到菸品業者錯誤之行銷策略包括:宣傳指定菸品(加熱菸)健康風險比紙菸更低、可作為紙菸之替代品、能減少二手菸及異味等。事實上,指定菸品與紙菸均會成癮,且無助於戒菸(如附件)。

三、依「菸害防制法」第15條規定,任何人不得使用未經中央主管機關審核通過之指定菸品,亦不得製造、輸入、販賣、供應、展示、廣告未經主管機關審查通過之指定菸品及其必要之組合元件;另依同法第17條規定,任何人不得供應指定菸品必要之組合元件予未滿20歲之人。

四、本校各場所全面禁菸(含電子煙、加熱菸等類菸品),校內商店禁止販售菸品。學校持續禁菸環境維護,如查獲學生違規使用指定菸品或有未滿20歲學生使用各式菸品等情事,依規定將其取得來源送交當地衛生機關查處

五、指定菸品危害及相關衛教資源,請參考健康九九」菸害防制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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