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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安中心

現況簡介

軍訓室於110年8月1日改名為校安中心,組織設置中心主任1人,由軍訓教官兼任、編制校安人員7~8人。負責學生全民國防教育課程教學、兵役服務及校園安全等工作。
校安中心工作內涵分述如下:
一、全民國防教育概況
    學生全民國防教育,概分為「國防教育」、「預官考選」及「折扺役期」三大部分。
(一)國防教學:

依據教育部頒「各級學校全民國防教育課程內容及實施辦法」及本校學則,擬定各學年度教育計畫進度與課程配當表。    依個人專長調配授課,並於課餘實施教學觀摩與課程研討,以提昇教學品質。在課程內容範圍中,加入時勢分析與探討,激發學生關心國事、天下事的習慣,進而培養愛國情操。

另依「各級學校全民國防教育課程內容及實施辦法」第3條第1款規定,大學、專科學校二年制與五年制後二年及其相當層級之進修學校,其全民國防教育課程,參照下列課程規劃:

一、國際情勢:包括區域安全、武裝衝突法、國際關係及其他相關課程。

二、國防政策:包括國防與政治、國家安全政策與法制、大陸政策及其他相關課程。

三、全民國防:包括國家意識、全民防衛、國防與經濟、文化與心理及其他相關課程。

四、防衛動員:包括防衛技能、全民動員、護理及其他相關課

程。

五、國防科技:包括國防產業發展、軍事科技及其他相關課程。

      因教育部執行軍訓教官退出校園政策,軍訓教官逐年遞減,現階段教學人力已無法滿足學生開課需求。

(二)預官考選:

因應94年次兵役延長1年,配合教育部與國防部預官考選政策,輔導有意參加預官考選之學生。
(三)折扺役期:

配合兵役役期延長,本中心辦理82年次以前、83至93年次期間及94年次以後役男在校修習全民國防教育軍事訓練課程折減役期。受理同學辦理全民國防課程折抵役期服務,可由本人辦理、郵寄辦理或委託代辦。

二、 兵役服務
   
在校男學生申請兵役緩徵及儘召注意事項、在學生如何處理徵(召)集令、休退學生兵役緩滅及儘滅、役男出境協處及大學學士班學生就學期間服役彈性修業協辦事宜。

三、 校園安全
本中心,由教官與校安人員配合各系、所、進修推廣部等教學單
位,建立任務編組協助導師及家長實施生活輔導聯繫。另教官與校安人員分任各系所輔導教官,協助各項生活照顧、輔導及全校性大型活動等支援工作。本中心執行校園安全、緊急應變、反霸凌、反毒、學生校外租屋訪視、意外事件處理及學生災害防救之演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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