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

因應中秋節將至,為嚴防非洲豬瘟入侵,勿寄送及跨境網購含肉月餅至臺灣,避免受罰,請查照轉知。

最後更新日期 : 2020-11-24
【日期:2020/9/30】
一、依教育部109年9月25日臺教綜(五)字第1090140491號函辦理。



二、中秋前後是境外違規含肉月餅輸入的高風險時段,呼籲國人全民防疫,不在網路購買來路不明之境外含肉月餅,也不要攜帶入境,避免遭受重罰。

若收到來路不明含豬肉產品的包裹,可直接聯繫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收取,或就近親(寄)送至防檢局各分局或地方動物防疫機關進行銷毀。



三、依據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第45條之1規定及行政院農業委員動植物防疫檢疫局107年12月18日公告的裁罰基準,旅客自發生非洲豬瘟國家違規攜帶豬肉產品入境未申報檢疫者第1次處新臺幣20萬元、第2次處100萬元以下罰鍰,外籍人士不具居留證,第1次受罰20萬元罰鍰且未能立即繳清者,拒絕其入境。



【最後更新:2020/9/30 下午 01:41:06】
瀏覽數:
登入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