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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教育部辦理「110年教育優先區中小學生暑假營隊活動」申請注意事項1案。

最後更新日期 : 2021-03-22

一、依據教育部110年3月18日臺教學(二)字第1100039020號。
二、補助對象及範圍:
(一)補助對象:
1. 國內各大專院校。
2. 依法設立之民間團體(以服務主體為十八歲至三十歲之青年志工者為限)。
(二)服務期間:
1. 寒假(每年一月至二月間)。
2. 暑假(每年七月至八月間)。
(三)服務內容:營隊活動目包括休閒運動、性別平等、人權教育、生命教育、社區服務、文史調查及導覽、環境保護、生態保育、衛生保健、英語教學、資訊輔導、菸害防制、反毒宣導、課業輔導、美感教育、多元文化及其他對中小學生有意義之服務學習體驗活動等。
 (四)服務對象:以教育部(以下簡稱本部)「教育優先區計畫」補助之中小學為原則,並考量對服務偏遠地區中小學之營隊予以優先補助。
三、依「教育部補助辦理教育優先區中小學生營隊活動要點」相關規定辦理,請於教育部首頁「法令規章」項下查詢(網址:https://edu.law.moe.gov.tw/LawContent.aspx?id=FL041413
四、如有意申請110年暑假教育優先區中小學生營隊計畫請於4月15日(四)前將經費申請表(如附件)及活動企劃書等相關資料送交至課指組李意婷老師處,俾便協助辦理相關申請事宜。
五、本年度暑假營隊活動之辦理作業後續將視疫情發展彈性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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