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2學期-政府】新竹市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3月31日止)
最後更新日期 :
2026-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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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學金分類 |
政府機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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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日期 |
即日起至3月31日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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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學金名稱 |
新竹市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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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方式 |
學生需於3月31日前送件至生活輔導組,由本組彙整後統一送件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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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資格 |
設籍新竹市6個月以上日間部大學部及碩士班清寒優秀學生,且未享公費及政府其他獎助學金,並符合以下條件者: 1.學業及操性成績均在80分以上,且無不及格科目,無懲處紀錄 2.家境清寒者,由學校校長、訓導主任(學務主任)及導師審定之,並在申請表上認定核章,或檢附里長證明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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繳交文件 |
詳如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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獲獎金額 |
大學部4,000元、碩士班1萬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