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灣海洋大學學生活動中心學生社團使用規定
【開放時間】
111學年度第2學期:112年2月6日(星期一)~112年6月16日(星期五)
開放時間 |
學生活動中心 |
中央空調冷氣時間 |
週一至週五 |
09:00-23:00 (22:30開始閉館) |
12:00-14:00 17:30-22:00 |
週六、日 |
09:00-18:00 (17:30開始閉館) |
09:00-17:00 |
備註:冷氣開放時間會依天氣狀況而做調整
Closing days: Chinese New Year holidays, Peace Memorial Day, NTOU adjusted holiday(see NTOU Calendar), Children’s Day, Tomb Sweeping Day, Labor Day, Dragon Boat Festival, Mid-Autumn Festival, Double Tenth Day and election day.
【注意事項】
一、學生活動中心學期間休館日期:
1、228連假:2月25日(星期六)至2月28日(星期二)
2、清明連假:4月1日(星期六)至4月9日(星期日)
二、學生活動中心暑假閉館日期:6月16日(星期五)下午23時。
三、各社團於開放時間得使用學生活動中心場地。
四、進入學生活動中心得自主決定佩戴口罩,建議可至體溫測量儀器前量測體溫及酒精消毒。
五、社團借用場地請務必保持環境整潔,禁止於牆壁或地面貼膠帶以免造成破壞,借用後復原。
六、學生活動中心助理休息時間為13:00-14:00。欲借用器材、物品或設備之社團或個人,請於助理值班時間辦理。
七、各社團(或個人)使用團練室、社團辦公室、個人練習室於離開使用空間時,請務必關閉門窗、電燈、空調等相關電源設備,並維護場地整潔。
八、學生活動中心團練室使用時間至22:30,請使用社團(或個人)於22:40前完成歸還。
九、各社團辦公室及團練室之財產、設備及物品由社團自行管理,倘若遺失或損壞,由管理社團負責賠償事宜。
十、未依規定維護使用之場地或未依規定張貼海報於公布欄,倘發現違規情事,將開立違規單,超過三次(含),請社團以勞動服務方式銷單。倘若造成重大損害之情事,將停止社團(或個人)使用權一學期或一學年。
十一、各公告開放時間如有調整,本館將隨時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