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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臺灣海洋大學學生活動中心學生社團使用規定

國立臺灣海洋大學學生活動中心學生社團使用規定

【開放時間】

111學年度第2學期:11226(星期一)~112616(星期五)

開放時間

學生活動中心

中央空調冷氣時間

週一至週五

0900-2300

(2230開始閉館)

1200-1400

1730-2200

週六、日

0900-1800

(1730開始閉館)

0900-1700

備註:冷氣開放時間會依天氣狀況而做調整

Closing days: Chinese New Year holidays, Peace Memorial Day, NTOU adjusted holiday(see NTOU Calendar), Children’s Day, Tomb Sweeping Day, Labor Day, Dragon Boat Festival, Mid-Autumn Festival, Double Tenth Day and election day.

【注意事項】

一、學生活動中心學期間休館日期:

1228連假:225(星期六)228(星期二)

2、清明連假:41(星期六)49(星期日)

二、學生活動中心暑假閉館日期:616(星期五)下午23時。

三、各社團於開放時間得使用學生活動中心場地。

四、進入學生活動中心得自主決定佩戴口罩,建議可至體溫測量儀器前量測體溫及酒精消毒。

五、社團借用場地請務必保持環境整潔,禁止於牆壁或地面貼膠帶以免造成破壞,借用後復原。

六、學生活動中心助理休息時間為1300-1400。欲借用器材、物品或設備之社團或個人,請於助理值班時間辦理。

七、各社團(或個人)使用團練室、社團辦公室、個人練習室於離開使用空間時,請務必關閉門窗、電燈、空調等相關電源設備,並維護場地整潔。

八、學生活動中心團練室使用時間至2230,請使用社團(或個人)2240前完成歸還。

九、各社團辦公室及團練室之財產、設備及物品由社團自行管理,倘若遺失或損壞,由管理社團負責賠償事宜。

十、未依規定維護使用之場地或未依規定張貼海報於公布欄,倘發現違規情事,將開立違規單,超過三次(),請社團以勞動服務方式銷單。倘若造成重大損害之情事,將停止社團(或個人)使用權一學期或一學年。

十一、各公告開放時間如有調整,本館將隨時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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