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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助公告花蓮縣政府辦理「110年度國際事務青年人才培訓計畫」第2次甄選1案

一、依據花蓮縣政府110年5月21日府教課字第1100101402號函辦理。 
二、該縣為培育國際事務青年人才,使其具備國際視野及國際事務能力,每年補助3位花蓮縣學子出國學習語言與文化,豐富國際學習經驗,增進國際事務理解。 
三、旨揭計畫報名資格: 
(一)截至110年6月3日止設籍花蓮縣滿十年以上之大專院校學生活研究生(不包含在職生)。 
(二)最近一學期在校成績平均成績需達80分以上。 
(三)曾獲錄取並參加過該計畫(含德國遊學)及教育希望工程公費留學之學生,請勿再度報名。 
四、報名截止時間:即日起至110年6月4日(星期五)止(以郵戳為 
憑)。 
五、詳細資訊請參閱附件檔案或逕洽主辦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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